如申請人想以創業方式移民,除了須具備高中以上學歷外,亦要符合以下其中一個條件:
獲台灣內外創業投資、事業投資,或於政府認定的國際性募資平台籌資滿200萬元新台幣,即約52萬港元;
獲同意進駐政府認定的創新業園區或育成機構;
取得台灣內外專利權,或具專業技能;
曾在具代表性的創業、設計競賽獲獎,或申請政府鼓勵外國創業家來台專案的計劃通過;或
設立符合「具創新能力之事業認定原則」的事業,擔任該事業負責人,並投資100萬元新台幣,即約26萬港元以上。
港澳永久居民或其他非中國藉的外國人
高中以上學歷
在台灣設立公司
體檢報告合格
無犯罪紀錄
有一台灣保證人